Not My Life 2 Not My Life 2 2007-02-14 ephrain Comments 2 comments 今天被主管叫去唸說最近都太早走了,應該要跟大家一樣有團體精神加班到多晚多晚的~嘿,偶爾加班倒還可以接受,病態式的加班就算了吧~團體精神是個理由,時間很趕是個理由,上面盯得很緊是個理由,所以呢?用這個來交換生活品質、健康、休閒時間,我覺得一點也不划算… 以後就八九點上班,早走就沒話說了吧~不過因此被逼早睡早起,倒也是意外的收穫…就原諒你吧,蠢加班責任制,兩年後掰掰~~ (本頁面已被瀏覽過 130 次)
2 thoughts on “Not My Life 2”
哈哈 終於決定要走啦
(果然是老闆太沒人性了)
anyway以後早點睡囉
什麼叫做團體精神, 真是狗屁, 做到死績效也不會變好, 又學不到東西, 還不是領一樣的錢, 每次只會說攤平攤平, 早點走才划算啦.